1.傷殘津貼
傷殘一級:165元
傷殘二級:155元
傷殘三級:145元
傷殘四級:135元
傷殘五級:125元
傷殘六級:115元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此次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實行定額調整,調整額度為:7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90元)。
(二)1996年9月30日前發(fā)生的工傷,傷殘津貼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3.生活護理費
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根據(j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692元的50%、40%、30%核定,即2846元、2276.8元、1707.6元。
2019年1月1日前核定的省本級及鄭州市工傷職工護理費的基數(shù)高于此次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仍按原標準執(zhí)行。
4.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區(qū):24元/天/人的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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