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媒就是傳媒業(yè)當中的一個延伸領域,用現代的傳播手段,通過傳媒來進行文化的傳播和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傳播媒體或稱“傳媒”、“媒體”或“媒介”,指傳播信息資訊的載體,可以是私人機構,也可以是官方機構。一般來說,文化傳媒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
1.文化藝術交流策劃,舞臺藝術造型策劃,企業(yè)形象策劃,會議服務,展覽服務,各種廣告設計制作
2.文化藝術傳播策劃(中介除外),舞臺藝術策劃,企業(yè)形象策劃,營銷策劃,企業(yè)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平面設計與制作,會議服務,展覽與展示服務,禮儀服務,攝影服務,銷售服裝鞋帽,家具,玩具,日常百貨等木制品,塑料制品。(涉及行政許可,經許可經營)。
3.設計,制造,代理,出版各類廣告,文化藝術交流策劃(中介除外),會議服務,展覽服務,平面設計與制作,玩具銷售,工藝禮品,電子產品。
4.文化藝術交流策劃(中介除外),會議服務,展覽展示服務,企業(yè)形象策劃,舞臺美術造型策劃,企業(yè)管理咨詢,營銷策劃,商務信息咨詢,平面設計與制作,制作,設計廣告。
《公司法》第十二條 經營范圍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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