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宅基地歸誰?
小編整理農村的宅基地屬于村集體所有,按規(guī)定,宅基地不可以作為財產繼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為財產繼承的,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的兒女擁有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一、老人去世后宅基地歸誰
農村的宅基地屬于村集體所有,按規(guī)定,宅基地不可以作為財產繼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為財產繼承的,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的兒女擁有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xù)期限內,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xù)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3、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zhèn)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如繼承人要求處理房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將房屋折價給土地所有者;
(2)將房屋出售給有正住戶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沒有達到宅基地使用面積的當地居民,并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土地使用權屬變更手續(xù)。
(3)允許依法將房屋出租,按規(guī)定交納土地使用費。
二、國家法律規(guī)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fā)放證件。
2、由于中國實行城鄉(xiāng)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于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系,有些人不愿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guī)不變,宅基地注定會失去。
4、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的規(guī)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戶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
在城市中,公民購買了房屋是擁有的房屋產權證,如果在農村公民則是享有的是宅基地所有權,公民在取得了宅基地所有權后也有權在該土地上建造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