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法典》的頒布,《民法總則》將被廢止。

一、表兄妹結婚是否可以

妻子與丈夫是親表兄妹關系,在父母的包辦下結婚生子,由于婚后夫妻之間經常因小事爭吵,孩子輟學后,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也不與家中聯(lián)系。夫妻無法共同生活。妻子要求解除他們之間的近親關系。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人結婚,嚴重違反我國傳統(tǒng)社會倫理道德,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理應屬于自始無效婚姻。文中妻子與丈夫系三代內血親關系,嚴重的在禁止結婚范圍內,此婚姻雖是父母包辦婚姻,但是嚴重違反了《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所以說表兄妹是否可以結婚?這是一個在明確不過的答案了。

二、表兄妹訴求離婚—-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法院認為,原、被告是表兄妹關系,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屬法定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雙方隱瞞這一事實在人民***登記結婚的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雙方經登記確定的婚姻屬無效婚姻。為此,法院于判決確認原、被告的婚姻無效,依法予以解除。

三、我國法律規(guī)定禁止結婚的條件是什么?

我國法律規(guī)定禁止結婚的條件是什么?請看以下幾點:

(一)禁止重婚。以重婚作為結婚的禁止條件是近現代各國親屬立法的通例,被認為是文明社會的標志之一。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認為是結婚的必備條件。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重婚的”婚姻關系無效。

(二)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三)禁止結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結婚,是保護結婚當事人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需要,也是許多國家立法的通例。“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我國《民法典》中并沒有直接規(guī)定表兄妹之間不能結婚,僅僅是說了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是禁止結婚的。從這點上來看新婚姻法表兄妹結婚是否允許,就要看這里的表兄妹是否屬于法律中規(guī)定的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了。畢竟現實中也有那種血緣關系已經很遠的表兄妹了,此時滿足了其他條件的話則就是允許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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