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jīng)濟飛速的發(fā)展,綜合國力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新興行業(yè)如雨后春筍般不斷涌現(xiàn)出來,因此所需要的就業(yè)崗位也在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人參加就業(yè),而就業(yè)就會涉及到勞動關系及用工方式,因為就業(yè)就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彼此的勞務關系有法律保障。那么勞動關系及用工方式有哪些,下面將為您詳細解答。

勞動關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幾種

(一)從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來分,有固定期限用工、無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3種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的終止時間。

2、無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無確定的終止時間。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的期限。

(二)從聘用勞動者的身份來分,有固定用工、臨時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種方式。

1、固定用工,稱為固定工,用工手續(xù)完備,簽訂勞動合同,享有全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待遇。

2、臨時用工,稱為臨時工,有的單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續(xù)不完備,一般不簽勞動合同,規(guī)范點的簽訂勞務合同。工資福利待遇與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沒有社會保險。此種情況雖然違法,卻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稱為小時工,在用人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或者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工資按小時計發(fā),一般不簽勞動合同,沒有社會保險。

(三)從工作制度來分,有標準工時工作制用工,不定時工作制用工,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用工3種方式。

1、標準工時工作制:適于工作時間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人員。例如行政人員。

2、不定時工作制:適于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需要機動作業(yè)或工作,執(zhí)行彈性工作時間的人員。例如推銷人員等。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于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需要連續(xù)作業(yè)或工作的人員。例如鐵路、航空、旅游等行業(yè)的人員。

(四)還有勞務派遣方式用工

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關系在用人單位。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等費用。

通過以上詳細介紹,相信大家應該對勞動關系及用工方式怎么理解這個問題已有清楚的答案。事先明確勞動關系及用工方式對于即將走入工作崗位及正在工作的人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清楚用人單位和自己的權益,明確自身的位置和作用,我們才能更好的就業(yè)或工作,另外用人單位與我們的勞務關系只有具有法律保障,工作時才會更放心,不用擔心會產(chǎn)生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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