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女性,每個月總有那么幾天痛的死去活來,對于職場女性來說,生理期有可能還會影響到工作。不過現(xiàn)在好了,有消息稱山東擬立法定月經假,女性痛經只需到醫(yī)院開個證明便可休假了。

女性痛經

經期是女性的一種生理反應,在一定程度上說是一種個人隱私,許多女性網友擔憂,月經假將女性的隱私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讓她們難以啟齒。

雖然立法擬定月經假對于女性來說是一個很好的福利,但想必這個政策實行起來會有一定難度,就算有這樣的福利,很多女性也不敢享受呀,一來是怕這點小事影響了工作給領導帶來不好的印象,二來是不好意思開口向領導請假,畢竟這種事情比較隱私。

據消息稱,10月25日,《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意見稿中明確了不少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女職工的保護,月經假、哺乳假都要有法可依了!廣大女同胞們聲淚俱下,哭求著的“大姨媽”假期,咱山東真的要實現(xiàn)了么?一起來看看!

實際上,“月經假”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了法律規(guī)定。1993年,由原衛(wèi)生部、勞動部、人事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lián)共同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guī)定》就規(guī)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y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在2008年和2011年的全國兩會上,政協(xié)委員張曉梅將“女性休經期假”作為提案遞交兩會。

但是這個病假,你敢休嗎?

“月經假”雖然是件好事兒,但不少女性會考慮到隱私問題。例假畢竟是一件極為隱私的事情,女生的難言之隱,怎么好意思去醫(yī)院開證明,跟上司請假呢?

畢竟,大家這么多年都是喝著紅糖水貼著暖寶寶過來的,為了“大姨媽”特地請假一天,一些妹子認為實在是有些“小題大作”。

辦法意見稿中明確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女職工的保護:

女職工經醫(yī)療機構診斷證明痛經或者月經過多,申請休息的,給予其病假1至2天;

女職工懷孕不滿12周并且妊娠反應劇烈的,在勞動時間內安排其一定的休息時間;

女職工懷孕28周以上的,每天安排其工間休息1小時,并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懷孕不滿10周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10周不滿16周流產的,給予30天產假;懷孕16周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女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哺乳期禁忌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每天的哺乳時間可以一次或者兩次使用,哺乳時間不包括哺乳往返路途時間。從事有定額考核的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扣除哺乳時間相應的勞動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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