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公民經(jīng)濟獨立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個有納稅資格的公民,收入應(yīng)該是在全國前列的。個稅法改革之后,將實行新的個稅稅率表,2019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與人們的到手工資息息相關(guān),來看看具體的計算方法吧。
新個稅采用累計預扣預繳計算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應(yīng)扣繳稅額=(本月累計應(yīng)扣預繳納稅所得額*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本月累計應(yīng)扣預繳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份數(shù)
2019年1月,甲取得工資3萬元,個人負擔“三險一金”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無其他扣除項);2019年2月,甲同樣取得工資3萬元,個人負擔“三險一金”4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無其他扣除項)。問:甲在1月和2月分別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按照累計預扣預繳法計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可以扣除。
1月應(yīng)納稅額=(30000-4000-5000-2000)×3%=570元;
2月應(yīng)納稅額=[(30000+30000)-(4000+4000)-5000×2-(2000+2000)]×10%-2520-570=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