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離婚率的高居不下,二婚家庭也存在增長趨勢,那么這些重組家庭中的孩子是處于一個怎樣的地位呢?我們所謂的繼子女是什么意思?接下來就跟著的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信息吧。

一、繼子女是什么意思?

繼子女,是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繼父母,是指母之后夫或父之后妻。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產生的原因,一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結婚;二是由于父母離婚,父或母再行結婚。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或繼母。丈夫或妻子對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繼父母子女關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親關系。

二、繼子女的繼承問題

(一)、繼子女的繼承權條件。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yǎng)關系,只有在繼子女受到繼父母的扶養(yǎng)或扶助,經法律確認其形成了扶養(yǎng)關系時,繼子女才有繼承權。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系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yǎng);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yǎng)、教育;

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yǎng)繼父母;

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二)、在現(xiàn)實生活中,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yǎng)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關系相同,互有繼承權。

2、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繼子女并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養(yǎng)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沒有盡過什么贍養(yǎng)義務,沒有形成扶養(yǎng)關系,彼此之間也就不存在繼承權問題了。

3、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子女的生活費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給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繼父母對繼子女盡了撫養(yǎng)、教育義務,而繼子女未對繼父母盡贍養(yǎng)義務。這種情況一般視為形成了扶養(yǎng)關系,但分配遺產時應根據情況適當減少其額。

(三)、繼子女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不妨礙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雙方都有繼承權。

由上可知,重組家庭中的,與前一段婚姻一起帶過來的孩子,我們稱之為繼子女,在繼承權上面,我們可以得知,繼子女在與繼父母在形成了扶養(yǎng)關系后,是有權繼承繼父母的財產的,并且不妨礙其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繼子女是什么意思的相關咨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青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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