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官司打贏了律師費誰出?

如果官司打贏了律師費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委托方來出。一般是誰委托誰負擔,法律認為,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須行為,但在下列案件中,律師費可以由敗訴方負擔:

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民法典》靠前千一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guī)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靠前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苯煌ㄊ鹿拾讣谒痉▽嵺`中,律師費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樣。

二、關于律師費支付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根據(jù)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其他如“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均屬約定不明確,可能不會得到關于律師費的支持,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在***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jù)。但是支持的具體數(shù)量會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jù)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并非全部的費用。

在我們現(xiàn)實生活當中,在打官司的時候是可以委托律師的,畢竟律師還是具有非常豐富的法學知識,能夠利用一些法學知識維護當事人的自身的利益,至于律師費用一般是由委托方來出,并不是由蓋處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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