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以跟員工簽勞務合同嗎
可以。
雙方經過協(xié)商,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xié)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xié)議,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
勞務合同是作為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就有關提供和使用勞動力問題而訂立的協(xié)議。
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于《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于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guī)所調整。
二、勞務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
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
或側重于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guī)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
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于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yè)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于家庭生活。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guī)定者外。
5.具有規(guī)范性和普遍性。合同的規(guī)范性是指法律規(guī)范是一種一般的、抽象的行為規(guī)則,不針對具體事或具體人。
而是為人們規(guī)定一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反復適用。合同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guī)范在國家權力所及的范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員工是可以和公司簽署勞務合同的,勞務合同也就是勞動合同,一般在員工進入公司一個月內就需要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反而不簽訂這個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所以說員工也要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