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本服務范圍包括提交個人勞動仲裁申請所需步驟:
擬定并簽署仲裁申請書兩份、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以及涵蓋您所申請的企業(yè)詳細注冊信息、所需的委托權申請書和證實爭議存在的關鍵性證據及其相應的詳細目錄。
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后,如仲裁申請書在格式與內容上較完整且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那么仲裁機關將在收到該書面申請之日計算第五日起,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正式決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
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二、勞動仲裁開庭申請人如何陳述
開庭陳述是當事人充分表達自身訴求或辯論意見的重要途徑,也是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查明事實的重要過程,當事人在開庭時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本著對自己有利的原則進行陳述。具體的陳述內容,應該根據自己案情發(fā)展,靈活進行。
同時,當事人必須了解一點,在民事訴訟中,當事雙方的權力是平等的。仲裁委員會會依法保護,在庭審時,雙方為自己辯解的權力。根據《民事訴訟法》靠前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因此,當事人在開庭陳述時不但要充分靈活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同時也要遵守法庭秩序,在仲裁委員會主持下有序進行陳述,以免讓自身陷入不利地位?!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種無形的約束,它既保護我們的權益,也規(guī)范我們的行為。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我們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雖然法律可能看起來復雜和深奧,但是只要我們愿意花時間去學習和理解,就能夠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應用。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個人如何申請勞動仲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學習和理解法律的機會,我們應該抓住這些機會,不斷提高我們的法律素養(yǎng),以便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fā)展和變化。如果您還需要咨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yè)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