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錢給陳海之時,冀某某等人就定了一個“小目標(biāo)”,就是先在陳海身上套路貸10萬元左右,再一步步壘高債款,最終目標(biāo)是陳海家的房屋拆遷款。

他們早就查清楚了,陳海母親的房子即將拆遷。

陳海竟然完全沒想過,自己此時已經(jīng)被“套路”了,不斷拆東墻補西墻,債務(wù)雪球一樣疊加,半年時間就先后“套路貸”了十幾萬元。

之后,“債主們”開始花樣追債。陳海的母親身體本就不好,遭遇了兒子被追債,家中戶口本被搶走的驚嚇后,在郁憤中離世。最后陳家親朋好友湊錢,幫陳海支付了35萬余元的債務(wù)。陳海又痛又悔,這才想到報警。

借了3萬要還800萬每天要還1萬利息

“覺得自己死也死不掉,活下去又看不到希望?!苯衲?1歲的臨安人何華,擁有一間營業(yè)房、一家服裝店,還有即將拆遷分配到手的500多方的安置房,在朋友眼里是個“小富婆”。

可如今的她身無分文,還欠著上百萬元的債,為了逃債,已經(jīng)7個月不敢回家了。

外面有人傳說她去澳門豪賭輸光了家產(chǎn),也有人傳說她是吸毒敗光了家產(chǎn)……

她說自己就連港澳通行證都沒有辦過,平時連牌都不打的,更別說吸毒了,她只是為了還貸款利息,把所有的身家都搭了進去。就連她的家人一開始也不相信她的說法。

哪里有貸款貸到傾家蕩產(chǎn)的?

直到臨安公安因為“套路貸”的案子上門去調(diào)查取證,她的家人才相信她說的竟然是真的。

看看3萬是怎么一步步變成800萬的。去年8月,何華有一筆錢借給了朋友沒還回來,而自己另外有一筆借款卻到期要還了,需要周轉(zhuǎn),經(jīng)過中介介紹,認(rèn)識了某“寄賣行”老板朱某、吳某,雖然對方說借款3萬元,10天的利息要8000元,但她覺得自己這8000元反正拿得出的,能不欠別人人情就周轉(zhuǎn)成功就好了,于是爽快答應(yīng)。

靠前步:對方讓她簽了個合同,合同金額8萬,約定每天違約金20%,但何華實際到手只有3萬元。

8萬里扣掉的5萬分別是,10%的中介費、10%的保證金、幾萬的家訪費(就是中介上門查看是否真的有還款能力的交通費,但警方說,這些中介上門會看菜下飯,如果對方房子大,看起來有錢,家訪費就會很高)、還有利息8000元也要先扣掉。

第二步:何華違約。何華說,自己由于晚了幾天沒有歸還8萬元欠款,按照每天20%的“違約金”約定,她需要還好幾萬的違約金,加上本金,她欠的錢一下子增加到了十幾萬。

第三步:重疊借款。同年9月,為了償還之前的“違約金”,她在中介的介紹下,又先后向朱某等人借款,這樣她欠朱某的錢越來越多,但借來的錢只夠還“違約金”和利息,隨著借款額度越來越多,產(chǎn)生的利息也越來越多,利息和“違約金”疊加,雪球不斷滾動,她到了最后,每天要還1萬元。

她實在還不出了,朱某拿著合同找上門,言語威脅、滋事,甚至找到了她的父母家……她只好變賣了自己的營業(yè)房、轉(zhuǎn)賣安置房號用來還債,共得款300余萬元用于償還部分欠款。

即便如此,還有近500萬元的欠款無論如何無法償還。

最后,她只好離家出走,到外地去躲一躲,這一躲就7個多月,這段時間,她幾乎不出門,也不敢給家里打電話。

一開始,她很想自己的兒子,但現(xiàn)在,她可以回家了,又不敢見兒子了,因為她不知道自己怎樣去面對自己的兒子,“本來我可以給他很優(yōu)越的生活,現(xiàn)在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釋,還有我的老公也是……”

報警后,警方統(tǒng)一行動,民警說,如查實確實為“套路貸”,經(jīng)過法院審理判決,何華不用承擔(dān)本來就不合理的債務(wù)。何華終于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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