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如期實施,正在上班的小伙伴們,你們的錢袋子要鼓起來啦,以后的生活質量會提高,那大家知道錢袋子是怎么鼓起來的嗎?一起來看看2019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就知道啦。

新個稅稅率表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為貫徹落實新個稅法,將實行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那預扣預繳具體計算方法是多少呢?計算方法分為三類,一類是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一類是居民個人勞務報酬,還有一類是稿酬和特權使用費,大多數(shù)上班族都是拿工資的,所以這里詳細介紹第一類工資薪金所得個稅計算方法。

新個稅執(zhí)行新的起征點和稅率表以及專項附加扣除,新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新個稅稅率表擴大了低級稅距,專項附加稅前扣除項目有六個,下面一起來看看案例。

1、2019年2月份將第一次按照新稅法申報個人所得稅,對應的是2019年1月份實際發(fā)放的工資薪金。以職工的收入減除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專項扣除(三險一金,下同)、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允許扣除的項目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率表》計算預繳個人所得稅。

比如1月份應付張三工資1500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3000元,則應納稅所得額=15000-5000-2000-3000=5000元,對應稅率為3%,應納稅額=5000*3%=150元。

提示,企業(yè)應當在2019年1月份發(fā)放工資環(huán)節(jié)按照上述規(guī)則計算預扣個人所得稅150元。

2、2019年3月份第二次申報時,以2019年1月份及2月份實際發(fā)放工資薪金總和減除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2個月、1、2月份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允許扣除的項目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率表》計算累計應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3月份申報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累計應預繳個人所得稅額-已預繳個人所得稅額,比如:2月份應付張三16000元,當月專項扣除為2100元,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3050元,則累計應納稅所得額=(15000+16000)-(5000*2)-(2000+2100)-(3000+3050)=10850元,對應稅率為3%,累計應納稅額=10850*3%=325.5元,3月份申報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325.5-150=175.5元。

提示,企業(yè)應當在2019年2月份發(fā)放工資環(huán)節(jié)按照上述規(guī)則計算預扣個人所得稅175.5元。

以后每個月以此類推,直到2020年1月申報2019年12月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這就是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三款所指的納稅年度。2020年2月份,從頭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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