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減資公告股東會決議范本
公司股東會決議
——關于同意減少注冊資本、修改章程的決定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開了股東會,會議由代表 %表決權的股東參加,經代表 %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作出如下決議:
1、同意本次減資的總額為 萬股,全體股東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減資的方法。
2、 原擁有本公司 股股份,現減少 股股份,減資方式為 ,減資后的剩余股份為 股,占注冊資本的 %; ……
3、股東減少注冊資本后,其最新股本結構如下: ,出資額為 萬股,占注冊資本的 %;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體修改內容見“××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見“×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 公司股東會
法人(含其他組織)股東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字:
年月日
二、公司減資程序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并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于減資,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
(1) 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2) 減資后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 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恕9緫斪宰龀鰷p資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到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靠前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減資登記手續(xù)。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三、注意事項
1、該股東會決議僅適用于有限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實收資本使用;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2、有限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長(或者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人員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的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是指: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也可同時注明,召開會議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股東,會議通知的時間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4、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凡有下劃線的,應當進行填寫;要求作選擇性填寫的,應按規(guī)定作選擇填寫,正式行文時應將下劃線、粉紅色提示內容、本注意事項及其他無關內容刪除。
7、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打印,可雙面打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涂改無效,復印件無效。
上述內容是小編總結出的公司減資股東會決議的寫法,不難看出,企業(yè)減資有一套嚴格的內容和程序上的要求,且減資后的注冊成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限額,小編在上文還為您整理了公司減資股東會決議書的范文,希望能幫助您解決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