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檢察院的批捕是什么意思
檢察院的批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 應當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并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準。人民檢察院審査后,認為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當批準逮捕。
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準逮捕是一個刑事訴訟程序,批準逮捕是檢察機關的權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行。
二、批捕意味著什么
1、公安機關已將掌握了相對充足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
2、公安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害性較強,繼續(xù)留在社會上,很有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
3、犯罪嫌疑人將在相對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在拘留所內度日。
三、檢察院的批捕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規(guī)則的規(guī)定,逮捕的條件為: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fā)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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