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控制房產交易市場的房屋量,國家采取了征收個人房產稅,它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所擁有的房產,那么個人房產稅征收標準收標準有哪些?下面就由的小編為您介紹個人房產稅的征收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個人房產稅征收標準有哪些
1、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個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2、從價計征:房產原值是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wèi)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個人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3、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5、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6、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個人房產稅
7、個人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確定。
8、房產轉讓的相關稅收,受讓人繳納。
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非居住新建商品房買賣:按房價的3%;存量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按房價的3%;交換:房屋交換差價支付方按差額的3%;贈與: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3%;預購商品房及其轉讓:按房價的3%(其中個人預購普通住房按房價的1.5%)預征。
9、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20%)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個人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1、個人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所擁有的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2、由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個人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個人房產稅。
三、個人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yè)建設的房屋,從**驗收手續(xù)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規(guī)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對個人房產稅了解細致的人并不多,我國1986年便對此有了相關的條例,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的相關政策有所改變,個人房產稅有許多繁瑣的細節(jié)需要納稅人特別注意。小編建議登錄平臺咨詢在線專業(yè)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