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后,認定書是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jù),在進行賠付的時候,是十分有效的證據(jù)。那么,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呢?交通事故認定的法律救濟途徑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guī)硐嚓P(guān)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調(diào)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diào)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認定的法律救濟途徑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
2、當然,事實上,在實踐操作中,很少會發(fā)生上級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當事人另外一種救濟手段即是通過向法院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zhì)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于證據(jù)地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法庭對交通事故認定予以質(zhì)證后決定是否采信這項證據(jù),并有權(quán)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3、通過信訪程序。依據(jù)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只有在司法程序進行完畢后,才可以啟動信訪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本身并不主動承擔重新認定,而是由上級機關(guān)責令重新認定后,予以救濟。司法實務中,法庭一般不會變更或者撤銷事故認定的,而信訪的成本又高,當事人獲得法律救濟的機會非常小、途徑少。
綜上所述,關(guān)于如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我們要注意,我們可以采取復核或者在民事賠償訴訟中舉證由法院來確定事故責任這兩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進行重新認定,但是,我們是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